助学贷款额度确定 每生每年6000元
本报讯(记者 李珂 )高校开学在即,省教育厅、财政厅昨日下达2006年度省属高等学校国家助学贷款额度。省教育厅要求,各高校应抓紧与经办银行签订银校合作协议,确保新学年每一位贫困家庭学生顺利入学。
国家助学贷款对象为普通高等学校及成人高校普通班中贫困家庭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研究生和第二学位学生。本次国家助学贷款额度16715万元,在学校年度贷款规模控制数内,根据各高校上报数综合测算,本科高校按在校生13%、高职高专按在校生10%,每生6000元/年测算下达。
省教育厅指出,本次额度下达后,各高校在执行过程中因实际情况确需增加额度的,可向省学生贷款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各设区市财政局、教育局应在开学前核定并下达所属高等学校2006年度国家助学贷款额度。
省教育厅提醒,2005年度国家助学贷款财政贴息及风险补偿专项资金尚未结算的学校应在9月30日前结算,否则,不予预拨新下达额度的贴息经费及风险补偿专项资金,也不下拨国家助学贷款奖励经费。